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

     为落实教育部、河南省、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精神,确保实验室零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实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庆祥和的假期,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安全良性互动,要求各学院开展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自查,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逐项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实验设备、电源线路、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等,重点关注高温、高压、高旋转设备,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成。

2、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精确统计实验室内危险源类型及数量,准确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I级(重大风险)和Ⅱ级(高风险)实验室,报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3、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尤其时新入职教师和新入学学生,未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强调规范操作对确保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意义,坚决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要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师生在实验室方面的安全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规范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教学科研单位的主体责任、实验室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的第一责任)。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监控设备,并能实现线上查看;

(2)安全设施齐全,不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进行实验,现场必须有教师指导;

(4)制定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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