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管理规定
一、实训教学管理细则
1.实训老师必须遵守考勤制度,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并在实训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提前做好实训室的各项准备工作,有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安排解决,确保实训顺利进行。
2)按要求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表,不能有遗漏,没有填好,应及时补填,作为核定实训教师工作业绩的依据。
3)实训过程中应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辅导工作,有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实训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参加辅导的实训教师,应至少半小时巡查一次实训室,重点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学生实训守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实训完成后,逐一检查仪器设备情况,督促学生做好检查、复位、清洁等工作,学生和实训教师必须按要求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上填写相关信息、签名,经验收后才能让学生离开实训室。
5)因故未能按时到位或请假,必须事先妥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实训教学,否则按学院的事故处理条理进行处理。
2.实训老师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并通知实训中心负责人。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实训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等,发现破损或故障及时维修或报告;检查实训室所有电源是否已切断,门是否确实锁牢(反锁)。
3.实训老师应对实训室内的卫生工作负责,每天必须检查室内卫生情况,督促学生清理实验台,组织学生打扫室内卫生。实训教师也有责任打扫卫生,保持各实训室整洁,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洁。
4.实训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实训室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不得私自配钥匙,假期没人加班的办公室和实训室要贴封条。今后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学院保卫部门将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5.实训老师应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学时统计表等相关管理文件,并按要求接受各级检查和申报;每学期提交一份个人工作总结;还必须每月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做好期末和年终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
6.不得在实训室私自提供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收费)的实训项目和服务。
二、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1.实训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配套软件、技术资料)、工具、量具及低值材料由实训教师负责具体管理,每学期与实训室主任核查账物,做到账帐、物帐、设备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2.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交接等均需实训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和统筹,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属固定资产设备由学院总务处登帐、编设备号,实训教师协同贴设备号,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后投入使用。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原件由该仪器设备保管人保管。
3.本实训室设备及技术资料等一般不许借出,各分室互借要进行登记,借出院内其他部门使用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签字,超过学院规定的设备值或借给外单位人员,必须到主管院长处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报院领导审批。做好外借设备的相关检测、登记工作,及时追回。未经实训室主任同意,实训教师不得私自调用本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与维护挡案,实训教师应积极掌握维修技术。
4.负责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带故障工作,应妥善安排,尽量减少对实训教学的影响。如果仪器出现故障,小毛病由实训教师维修,其他视具体情况决定向实训中心报修。仪器的拆卸、大修必须通过报批程序,维修前后作如实记录,仪器设备工作登记卡必须记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情况,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得影响实训教学。
5.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
由实训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6.保持仪器设备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设备故障。
7.定期对零配件状况做出检查和清点,按实训中心规定的日期申报耗材采购清单,由中心主任指派专人组织购置。
三、考核、学习、检查、评比工作
1.全体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已,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有敬业乐业和奉献精神,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按人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全体人员应刻苦钻研业务,按学院要求做好个人学习与进修年度计划,实训中心将按工作需要安排进修培训,报主管部门审批。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和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并做好考勤记录,有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4.实训教师应每天巡查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实训中心负责人报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实训室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实训中心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实训室的规范管理、安全卫生、工作量统计等,作为评优、年度考核的依据,并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