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实训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实训室(含机房)及相关实验实训场所。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2024年6月3日——6月15日)

各单位结合工作部署和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制定自查方案,对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发送至实验实训中心电子邮箱。

2、现场检查(2024年6月15日)

学校成立由保卫处与实验实训中心组成的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现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3、整改落实(2024年6月15日——6月20日)

各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逐项整改落实。各部门须在6月20日前整改完毕,并向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交整改报告。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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