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高校须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和电子件(Word格式)于2018年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hgdzwq@126.com邮箱,不需邮寄纸质版本。
2.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校全称)”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学校全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厅高教处
联 系 人:白威涛 联系电话:0371-69691868
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联 系 人:张万青 联系电话:0371-67756883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度)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